转发通知推荐

2023-10-04 11:30:02 转发通知

作文网为你精心推荐:
书信 | 日记 | 启事 | 读书笔记

  就今天的主题,留学群的编辑为你们搜集了“转发通知”。无论在哪个生活环境,我们都会碰到各种公告通知。公告通知可以让我们更清楚地理解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希望这些资讯能为你的生活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转发通知 篇1

  亲爱的用户们:

  我们的工作时间又开始了,很高兴再次为大家带来更好的服务。在这篇文章中,我们想告诉大家一些关于转发文件的通知,以确保您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能够获得最佳体验。

  首先,我们想提醒大家,每次转发文件前,一定要确保该文件不侵犯他人的版权。这尤其是对音乐、电影、电视剧等娱乐内容分享的地方。作为一款推崇版权的平台,我们鼓励用户们自觉遵守版权协议,以免触犯法律规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其次,为了获得更为安全和最佳的使用体验,我们为每个用户设置了上传和下载文件的限制。在上传文件时,请注意文件大小和文件格式。我们推荐将文件转化为压缩格式,以缩小文件大小,以便更流畅、更高效地共享内容。

  对于一些敏感文件,我们会对其进行审查。审核时间由上传文件的大小和数量决定,希望用户们能够耐心等待,我们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处理好您的上传要求。

  对于被申请分享的文件,我们建议分享文件的用户在接收方确认下载权限之前,不要分享文件。当确认下载后,请在下载后撤回分享,以保护文件的安全性和隐私。

  最后,我们建议用户们在使用我们的服务时,要注意保护自己的隐私。不要在公共场合,如咖啡馆、图书馆等地方对其他人的电脑、手机等设备进行文件传输操作。因为这样的行为很容易导致个人隐私被泄露。

  我们希望,我们的用户能够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完全享受服务的乐趣。我们承诺,我们会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以便用户更好的使用我们的服务。

  最后,感谢您使用我们的服务,祝您工作愉快,生活愉快!

  谢谢。

  祝好!

转发通知 篇2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

  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

  意见

  云政办发„2011‟112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57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精神,结合本省实际,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切实增强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等特点,一旦发生爆炸、火灾或泄漏事故,会给周边人群带来严重的后果,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破坏生态环境,引起社会恐慌,危及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省化工行业企业规模小、技术水平低、安全投入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还比较突出,安全隐患还大量存在。要充分认识我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危险化学品作为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抓紧抓好。

  二、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为目标,以园区化、信息化、自动化和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严把源头,严格执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基层基础工作,构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努力实现“十二五”末全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根本好转。

  三、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认真落实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建立层级清楚、职责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严格奖惩;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采取积极措施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基础工作落实到位;组织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业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组织、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等方面的责任。凡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依法从重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二)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工艺规程。企业应结合生产实际和本企业安全生产特点,自觉落实和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例会、领导干部带班、设备管理、开停车管理以及重大危险源管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依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针对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特性,积极开展工艺过程风险分析,及时修订完善操作规程,并确保有效贯彻执行。

  (三)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整改和防控要求,班组每天、车间每周、企业每月都应组织隐患排查,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对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应当逐一登记建档,制定整改方案,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实现分级建档,分级督办,及时整改,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采取防范措施,限期解决,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四)强化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从业人员必须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中至少有1人具有国民教育化工专业专科以上学历,并有3年以上化工行业从业经历。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操作人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培训合格,按照国家规定持证上岗。新录用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厂)、车间、班组3级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对有关从业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培训。新建企业要在装置建成试车前至少6个月完成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聘用、招工工作,并组织安全培训和考核。

  (五)加强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检查、评估工作。重大危险源涉及压力、温度、液位、泄漏报警等要有远传和连续记录。省属国有重点及大型企业集团,要逐步建立重大危险源自动监控平台,实现联网自动化监控,并预留与省安全生产在线监控系统接口,实现数据共享、业务联动,形成高效灵敏、运行可靠的安全生产决策分析、监测预警、安全救援、事故模拟、应急通信等信息保障体系。

  四、加快实施自动化改造,全面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

  (一)严格审批新建危险化工工艺建设项目。所有新建、在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涉及电解、氧化、氯化、加氢、聚合等危险工艺的,原则上要由甲级资质化工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同时安装和使用相应的自动化控制系统。

  (二)改造提升现有化工企业。现役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安全控制要求、重点监控参数及推荐的控制方案‣(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设置相应的安全联锁、液位、温度、压力等重要工艺指标及可燃、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信号远程超限报警、自动泄压、紧急联锁停车系统。

  (三)推广应用阻隔防爆技术。对受条件限制不能满足规定安全距离要求的加油(气)站,要采用阻隔防爆技术。引导和鼓励新建、改建、扩建加油(气)站采用阻隔防爆技术或阻隔防爆橇装式加油(气)装置,从根本上提高危险化学品储存经营设施的本质安全水平。

  (四)加快实施自动化改造。2011年底前,所有涉及危险工艺的化工企业必须全部实现生产过程自动化控制,大型和高度危险化工装置必须装备紧急停车系统或安全仪表系统。2012年底前,安全距离不够的加油(气)站必须安装阻隔防爆装置或者搬迁,运输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要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GPS定位系统,否则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五)全面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所有危险化学品企业必须开展以班组、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和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剧毒化学品和易燃易爆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危险工艺的企业,以及中央驻滇、省属国有重点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必须在2011年底前全部达到二级以上安全标准化企业要求,其他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在2012年底前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

  (六)落实标准化达标激励及奖惩政策。凡通过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核,被评为安全标准化一级或二级的达标企业,在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延期换证时,可不提交安全现状评价报告。凡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依法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

  五、加大执法力度,落实政府监管责任

  (一)合理规划化工园区产业安全发展布局。各级政府要按照化工行业安全发展规划,确定化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昆明、曲靖等地要发挥产业集聚的优势,积极引进国际知名化工园区先进的发展理念和管理技术,努力建设我省化工产业示范区、样板区,有条件的要成立专门的化工园区安全监管机构,提高化工园区安全管理水平。各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要将安全审查纳入危险化学品核准项目的审查要件之一;对危险化学品备案项目,备案证上注明需通过安全审查等手续方可开工建设。从2012年起,新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原则上必须进入化工产业集中区或化工园区,逐步推动现有化工企业搬迁进区入园,对不能立即搬迁的企业,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完善安全设施,坚决杜绝在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新建用于人员居住、办公等建(构)筑物,已经规划或在建的要立即停止。

  (二)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加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和试生产期间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产业政策,没有通过安全标准化达标考核,未按要求实现自动控制,周边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要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不予办理延期或换证手续。工业信息化部门要制定落实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工业园区、石化、有关化工等规划。推动现有风险大的化工企业搬迁进入园区。落实行业准入、淘汰落后政策。鼓励和支持工业企业安全技术改造项目,推广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设备和产品应用,促进企业安全水平不断提高。

  (三)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强化执法手段,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制度、警示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突出执法重点,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依法关闭取缔后又死灰复燃、瞒报事故、拒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拒不执行整改指令、抗拒执法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坚持从严监管,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对本地区重大隐患的监督检查、挂牌督办、社会公示、审查摘牌、举报查处、统计上报等工作。对因隐患突出而被责令停产整顿的企业,应切实加大指导督促力度,同时由省安全监管局负责报请省人民政府将其列为挂牌督办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完成并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恢复生产,对在规定期限内未进行整改及整改不合格的,应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政府依法予以关闭。对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除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外,发生较大以上死亡事故的企业要依法停产整顿;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对发生重大事故或1年内发生2次以上较大事故的企业,1年内禁止新建和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

  (四)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2008‟132号),严格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罐体与车辆载质量不匹配问题,以及有关资质证照进行专项整治。省交通运输厅重点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资质、运输车辆资质进行检查,坚决整治不符合规定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省质监局按照有关规定对在用罐体进行检测检验。省公安厅要严把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登记、落户、核发机动车行驶证和检审关口,坚决整治罐体与车辆不匹配的问题,对罐体超过载质量的车辆,一律不予登记落户,不予核发行驶证;要重点做好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审批核发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重点加强危险化学品充装单位的安全监管,把好充装关。通过专项整治,切实解决危险化学品运输“大吨小标”、“大罐小车”问题,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

  六、强化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处置能力

  (一)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按照企业投入为主,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投入为辅的原则,将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经费列入规划和预算,加强应急救援基地和骨干应急救援队伍的规划、整合与建设。大型生产企业必须建立专职应急救援队伍,暂不具备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条件的企业,应与专职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实行有偿服务,逐步建立区域性应急救援网络。加强应急救援专家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专家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技术指导作用。

  (二)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昆明、昭通、保山、丽江、文山、普洱和西双版纳等7个省级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增加物资储备品种,完善场地设施建设,保证各储备仓库正常运行,并逐步建立应急救援物资调运机制。其他重点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重大危险源的企业也要建立相应制度,有针对性地做好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物资储备和装备配备工作,增强应急处置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应急预案建设与管理。各级政府要建立企业与政府应急预案衔接和报备制度,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应急联动,全面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伍、专家、装备、物资、技术等应急资源底数,健全完善生产安全事故预警工作机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要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值班工作,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确保人员在位、信息畅通、工作到位。要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器材,每年要定期开展1次以上事故综合应急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

转发通知 篇3

  根据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公告(第10号)规定,现公告辽宁省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现场报名时间:204月10日~4月25日,具体报名地点等事宜可咨询所在地考点办公室。

  三、医学综合笔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7年9月22日、23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2007 年9月22日一天, 上午 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相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

辽宁考区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二〇〇七年四月二日

转发通知 篇4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转发通知 篇5

  云南省小额担保贷款工作情况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09年起,云南省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初步形成了以“贷免扶补”小额贷款为重点,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和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为基础,三种方式相互补充、共同推进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2011年1-9月,全省发放贷款43.04亿元,扶持创业6.7万人,扶持小企业273户。截至2011年6月底,全省共发放小额担保贷款111.5亿元,扶持创业22.2万人,扶持小企业622户,共带动就业和吸纳就业66.7万人。贷款回收率保持在98%以上。

  一、政府主导,强力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

  2009年以来,云南省采取了“会议促动、目标拉动和领导带动”三项主要措施推进。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推进。省政府继2009年、2010年两年连续召开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工作专题会议后,今年6月又召开了以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创业为主要内容的全省促进就业工作会议,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促动各级政府、各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对小额担保贷款的再学习、再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实施责任考核。两年来,省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向各州市和有关部门逐级分解下达目标任务,省政府将其列入20项重要工作之中开展重点督查,以目标任务为牵引,拉动各地区各部门的创业促就业工作。三是加强领导。省主要领导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全省各级均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检查布置工作。

  二、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对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贴息力度。明确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小额担保贷款给予基准利率全额贴息,除中央财政贴息25%外,云南省地方财政贴息75%(省财政50%、州市财政25%)。目前,每年地方财政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贷款贴息3000多万元。二是适当降低企业吸纳重点群体的比例条件。即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分别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20%、25%(超过100人的企业分别达到10%、12%)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就可申请贷款并贴息。2010年,获得贷款扶持的企业有219户,今年获得扶持的小企业将突破400户。

  三、实施“贷免扶补”,创新贷款运作模式

  2009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鼓励创业促进就业的若干意见的政策文件,并结合云南实际推出了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的全新模式。“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保留和继承了原有小额担保贷款的核心内容,并在运作模式上进行创新。一是拓展范围。围绕“贷”字,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提供贷款,拓展了政策扶持创业对象范围。二是降低门槛。围绕“免”字,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除反担保、免利息。三是全程帮扶。围绕“扶”字,对创业人员提供“一条龙”(即:咨询培训、项目评审、小额贷款、配备导师、后续跟踪一条龙)创业服务、“1+3”跟踪服务(即:每1名享受“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都有1个承办单位负责服务,1名联络员负责联系协调,1名创业导师负责帮扶指导)等,使帮扶服务涵盖创业培育期、创业成长期、创业成熟期的整个过程。四是鼓励成功。围绕“补”字,对首次创业成功者并稳定1年以上的,按吸纳就业人数给予1000至3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承担具体创业帮扶的单位,每帮助1人成功创业给予工作补助经费。2010年,发放贷款20亿元,占当年新增贷款总量的55%。

  四、立足实际,努力克服贷款担保困难

  一是明确风险分担比例。“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经审批核销的贷款损失,农村信用社承担20%,州(市)和县(市、区)政府各承担10%,省创业小额贷款担保基金承担60%。同时省财政将根据担保基金的损失情况及时给予补充。二是积极筹集担保基金。2003年以来,省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先后3次补充各州市担保基金9000万元。各级财政已开始加大了担保基金的投入。2010年全省增加担保基金1.3亿元。三是设置担保基金放大倍率下限,适当提高放大倍率。要求各州市、县(区、市)政府逐年增加担保基金投入,明确承贷金融机构要按照担保基金1:5放大贷款倍率。对于还贷率高于95%的地区,在确保控制贷款风险的前提下,按规定经商担保机构、承贷银行同意,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担保基金放大倍率。

  五、鼓励多方参与,增强创业就业工作的新活力

  目前,“贷免扶补” 创业小额贷款工作、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承办

  单位改变为由各级就业经办机构、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个私协会、教育系统等7部门(组织)共同组成,由过去的独家承办、关起门来搞转变为一家牵头、多家承办、调动各方合力促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创业、支持创业、参与创业扶持的工作新局面。依托群团组织的工作网络,针对其特定的联系群体,发挥其各自优势,更好地将政策落实到创业者和企业,扩大政策落实覆盖面。同时,扶持创业工作,已成为群团组织联系服务对象的有效途径和载体,较好地促进其中心工作的开展和各项任务的完成。

  回顾云南省近10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历程,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是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根本保证;立足省情创新服务方式,是做好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重要条件;围绕目标任务狠抓落实,是推进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关键因素;调动社会各方广泛参与,是拓展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的有效方法。

转发通知 篇6

  石家庄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2005-11-1来源:我要评论(0)【大中小】 各县(市)区局、各分局:

  现将《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冀地税发[2004]67号)印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核实征收印花税的管理

  (一)对印花税应税凭证的管理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必须建立统一的《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见附加件1),并对各类应税凭证进行汇总,逐笔登记在《印花税应税凭证登记簿》上,以备检查。

  (二)规范“三自”完税行为

  1、凡要求实行“三自”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应首先向所在地地税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区、分局核准,发放《“三自”缴纳印花税通知书》后(见附加件2),方可实行“三自”纳税。

  2、采取“三自”完税办法的纳税人要按照印花税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书立和领受应税凭证时自行计税、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自行贴花(即自行将印花税票粘在应税凭证上)、自行划销章或用笔或用笔划销)。一份凭证应纳税额超过500元的,纳税人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填写缴款书或完税证缴纳税款。

  3、在应税凭证书立或领受时即自行贴花完税,不得延至凭证生效日期贴花。

  4、对已贴花的各类应税凭证,纳税人须按规定装订成册,按期保管,不得私自销毁,以备纳税检查。

  5、纳税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地税机关填报《“三自”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表》(见附件3)。

  (三)完善汇总缴纳办法

  1、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期限为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并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告知书》(见附件4)。税务机关向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发放印花税汇总缴纳专用章。

  2、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未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或没有报送汇总缴纳印花税告知书》,主管税务机关有权变更其征收方式。

  2、汇总缴纳印花税的纳税人必须于次月10日前到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印花税,没有应税凭证的进行零申报。

  3、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纳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保存备查。

  4、纳税人应于每月10日前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填报《汇总缴纳印花税情况报告表》(见附件5)。

  二、加强核定征收印花税管理

  (一)核定比例征收

  1、核定比例征收的范围

  (1)纳税人有《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一)、(二)、(三)款行为之一的,县(市)区局、分局地方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办法,核定纳税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同时向纳税人发放《变更印花税征收方式通知书》(见附件8)。

  (2)纳税人有河北省印花税征收管理办法》第六条

  (四)款行为的,主动申请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须向县(市)区局、分局地方税务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县(市)

  区局、分局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发放《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通知书》(见附件6)

  后即可实行核定比例征收。

  (3)实行核定比例征收的纳税人,可暂不执行本通知第一条有关规定。

  2、核定比例

  印花税核定征收范围及比例表

  合同类型

  核定依据及计税比例

  税率

  购销合同企业购销金额的50或企业销售金额的100房屋经营金额100

  003

  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金额的60

  005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金额的100

  005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金额的100

  003

  货物运输合同

  运费金额的100

  005

  财产租赁合同

  财产租赁金额的100

  01

  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用的100

  01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100

  005

  财产保险合同

  保费收入的100

  01

  技术合同

  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金额的100

  003

  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金额的100

  005

  3、纳税期限

  实行印花税核定比例征收的纳税期限为按月缴纳,具体期限为次月10日前,遇法定假日可顺延。

  4、申报征收

  (1)纳税人必须按规定的期限进行纳税申报,对申报期中没有发生经营收入的纳税人也要按期进行零申报。逾期不申报的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隐瞒计税依据,造成不缴或少缴税款的,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核定比例征收印花税的纳税人,其纳入核定征收印花税范围的应税凭证已经被扣税的,已扣税款可在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扣除。

转发通知 篇7

  根据《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现公告2006年医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

  一、实践技能考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时间为2006年7月1日—15日。

  二、医学综合笔试全国统一考试时间:

  执业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24日两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2006年9月23日一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四、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有关规定及考试信息可登录卫生部网站查询,卫生部网址:

  特此公告。

二oo六年三月二十六日

转发通知 篇8

  关于转发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的通

  知

  粤建计函〔2011〕598号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委):

  现将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面向社会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服务,承担建设项目投资估算、概算、预算、结算的编制或审核,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造价纠纷鉴证等咨询服务的,其收费行为均应按照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的规定执行。

  二、各级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对违反收费规定的高估冒算、恶性低价竞争行为,应及时予以处理,维护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健康发展。省工程造价协会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的业务指导,制定行业自律规范。

  三、委托双方应共同遵守市场规律,依法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项目(内容)和收费标准、服务时间、咨询质量要求和双方权利与义务、预付款比例、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咨询单位应按合同约定提供咨询服务。

  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在其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式、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和物价部门的检查。

  附件: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〇一一年九月六日

转发通知 篇9

  摘要:本文根据野外实际调查成果.描述了永吉县地质灾害发育的.特点,分析了地质灾害发育的控制因素和影响因素,利用层次一模糊评价法结合MAPGIS对永吉县地质灾害的易发性进行评价,并进行了灾害易发区划分,其结果可对当地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提供依据.作 者:王寅冬    田宇    马晓艳    WANG Yin-dong    TIAN Yu    MA Xiao-yan  作者单位: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吉林总队,吉林,长春,130031 期 刊:吉林地质   Journal:JILIN GEOLOGY 年,卷(期):, 29(1) 分类号:X4 关键词:地质灾害易发性    层次-模糊综合评价    空间分析   

转发通知 篇10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转发通知 篇11

  转发通报的通知

  近日,我校收到了一份紧急通报,内容关乎所有师生员工的安全与保障,可谓事关重大。为了让大家更加全面了解通报的内容,并确保通知的及时传达和落实,下面将详细介绍并转发通报的通知。

  通报的通知来自市教育局,原文如下: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

  根据我区最新的安全情况通报,我区发现了一起严重的安全事件。该事件涉及一名在校学生,并已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全区师生员工的安全提示和防范意识,特发此通告,请各单位务必转发并向全体师生员工进行共享。

  该事件是关于学生在校园内受到性侵害的报告。据报告指出,受害者是一名初中女生,被一名校外陌生男子以课后辅导的名义引诱至校外后实施犯罪。学校已经在第一时间报警,警方已展开调查并取得初步突破。但是,此次事件暴露出我区学生校园安全警示机制不健全,个别学校的安全防护设施、相关人员素质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

  为了确保每一名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国内校外侵害预防暂行办法”,特提醒全区学校加强以下工作:

  一、加强学校安全意识教育,通过课堂教育、晨会宣讲、家长会等形式,向学生宣传校园安全知识,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二、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维护与升级,确保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以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三、增强校外引导能力,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在放学后正确的行为,组织安排学生上学放学期间的安全巡逻工作。

  四、建立健全学校保安队伍,对保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

  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情况,倡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

  各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次事件和通报内容,认真组织转发。各学校要严格按照通报要求,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员工的安全。

  特此通报。

  通过阅读通报的通知,我们不禁对这起事件感到愤慨和震惊。这不仅是校园安全的一次重大失误,也牵动着每个人的心。学校必须认真对待这起事件,以此为鉴,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对于学校来说,保证学生的安全是最基本的职责。通过加强安全意识教育,我们可以让学生更加了解校园安全知识,学会自我保护并提高自己的防范能力。此外,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设施的维护与升级,确保监控设备和报警系统的正常运行,以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

  同时,学校还应该引导学生在放学后正确的行为,并组织学生参与安全巡逻工作,以确保校外的安全。建立健全的保安队伍也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一环,保安人员的素质培养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提高将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整体安全水平。

  此外,学校和家长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也不容忽视。学校要及时向家长通报学校安全情况,让家长了解学校的安全举措,并倡导家长加强对孩子的监护,共同保护孩子的校园安全。

  通过通报的通知,我们对于校园安全问题应该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每个人都应该参与到校园安全的建设中,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和谐的学习环境。让我们以此次事件为警示,切实加强安全意识,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为孩子们的成长保驾护航。

  转发通报的通知,是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该事件的严重性,引起对校园安全问题的重视,并通过通报中提到的措施,共同落实和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希望每个人都能以此次事件为鉴,加强安全意识,为校园安全共同努力。

  (1094字)

分享

热门关注

辞职通知收藏

辞职通知

五一劳动节假期通知系列6篇

五一劳动节假期通知

物业春节值班通知(汇总11篇)

物业春节值班通知

单位停电通知精选

单位停电通知

预防火灾的通知怎么写精选

预防火灾通知

转发的通知收藏

转发通知

转发型通知优选

转发通知

转发省通知七篇

转发通知

转发型通知九篇

转发通知

转发通知的通知范文(精选12篇)

转发通知